全体思政专任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激励思政课教师理直气壮开好思政课,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决定开展学校首届“优秀思政课教师”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师德为先、德行兼备原则。把师德师风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第一标准,突出教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一线教育教学过程中德行一致、以德施教、以德立学。
(二)坚持教书育人、以生为本原则。耕耘教育教学一线,潜心教书育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理念,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在思政课教学和课程思政中成效显著。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质量要求,坚持客观公正。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优秀思政课教师”评选每2年举行一次,对象为专职思政课教师,首届评选限额3名,其中,教龄10年及以上教师不超过1名,教龄10年以下教师不超过2名。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学校在职在岗教师,进校工作1年以上,专职从事思政课教育教学工作,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每年至少系统主讲 1 门思政课课程,且教学效果优异。
(三)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改革研究,努力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教研教改具备较强示范性。
(四)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质量的科研教研成果,以科研教研成果推进思政课教育教学提质增效成效好。
(五)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师生认可度高;未发生过师德失范行为、未受过教学事故处理。
四、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思政课“优秀教师”评审工作组,工作组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牵头并任组长,成员包括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团委、高质量发展办公室、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思政部具体负责思政课优秀教师的评选推荐等事务性工作。
五、评选办法
(一)基层推荐
1.个人自荐:名额不限;
2.民主推荐:思政部全体教师按照评选条件在全体专职思政教师范围内推荐5名教师(2名教龄10年及以上,3名教龄10年以下)。
个人自荐和经民主推荐的老师在思政部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推荐表》(附件)和个人思政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代表作1项至赵红老师处。
(二)资格审核
评审工作组对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三)学校评审
评审工作组按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思政课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评议,在限额范围内形成评审表彰建议。
(四)公示表彰。评选结果经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1.组织开展“优秀思政课教师”评选活动是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思政部各教研室要充分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参与。
2.“优秀思政课教师”评选坚持好中推优原则,获奖者直接提名校级“优秀教师”,并应积极分享个人的教学理念、方法和经验,参与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培训,促进思政课整体教学水平提高,真正成为学生的“四个引路人”。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12日